人防電擊式電鈴工作條件!
人防電擊式電鈴適用于工礦企業、機關團體、公共場所學校及儀器設備配套的交流50HZ,電壓至220V以下的電路中,作呼喚或通知信號用,另外也適用于家庭作門鈴,報警等使用。
人防電擊式電鈴的工作條件:
1. 海拔高度不超過2000米
2. 周圍介質濕度不高于+40度及不低于-25度空氣相對溫度不大于90%(當溫度在+25度)
3. 在周圍空氣中無易燃性及腐蝕性氣體或導電性塵埃及無顯著搖動和沖擊振動的環境中使用
4. 在額定電壓±10%時能正常工作,連續工作不大于10分鐘
5. 污染等級為2級,安裝類別為II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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